V观财报|润邦股份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深交所网站22日消息,因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润邦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查明,王春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3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邦股份”)向王春山和其他8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油环保”)73.36%股权,交易价格为99031.64万元,并于2020年3月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王春山承诺中油环保2019年至2023年度调整后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13000万元、5000万元、16000万元、19000万元、21800万元。 由于中油环保2019年至2022年累计实现承诺业绩35765.16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依据承诺约定,王春山应当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方式向公司作出补偿。截至目前,王春山仍未支付现金补偿款3264.67万元,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深交所指出,王春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王春山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深交所网站 另据润邦股份2023年11月3日公告,王春山持有的55820322股公司股份已全部用于业绩补偿,但截至公告日,尚未履行现金补偿及返还分红款的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润邦股份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各类起重装备、船舶配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润邦股份22日收涨0.97%,总市值36.79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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